(布城31日讯)失业男子协助犯罪集团从事人口走私活动,今日遭上诉庭驳回其申请同时执行监禁刑期的上诉,维持入狱8年的原判。
上诉庭今日驳回49 岁被告苏莱曼的上诉,裁决被告因两项罪名被判入狱。
苏莱曼早前承认窝藏和隐瞒5名印尼籍入境者的罪名后,在 2020 年 7 月 8 日遭高庭裁决三年监禁,当时并未就此提出上诉。
被告在2021年8月17日,苏莱曼因承认在 2015 年 1 月 1 日至 2020 年 4 月 22 日期间,协助“Otong党”在柔佛哥打丁宜进行人口走私活动后,被高庭判处监禁5年。
高庭当时谕令被告在完成较早的三年监禁刑期后,开始五年的监禁期限。被告随后向上诉庭提出上诉,要求同时执行上述两项罪名的刑期。
以拿督哈妮峇为首的上诉庭三司今日驳回被告的申请,并在判词中指出被告理应分开执行两项罪名的监禁刑期。
哈妮峇说,尽管被告是在同一天被逮捕,但这两项罪行是截然不同的。
另外两名法官拿督古纳兰穆尼安迪和拿督诺丁哈桑,也支持哈妮峇指被告连续服刑的决定是正确的。
根据案情,警方的调查指出被告苏莱曼曾协助“Otong党”,从印尼偷渡人蛇进入大马,也协助人蛇从我国偷运回印尼。
据了解,被告苏莱曼一般上将充当走私活动的司机,负责载送非法移民前往藏身之处。
苏莱曼于 2020 年 4 月 23 日被捕,涉及在柔佛哥打丁宜的甘榜武吉拉惹达拉窝藏印尼籍非法入境者,并为他们提供临时住所;或在非法入境者返回家园前提供庇护所,以安排他们乘船返回印尼。
根据警方获取的口供,苏莱曼承认每次协助偷运人蛇后将获得200令吉酬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