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莎阿南17日讯)雪兰莪州土地与矿物局受促采取新方案,主积为人民提供待售地段,更为透明化处理土地拥有权问题。
雪州大臣拿督斯里阿米鲁丁指出,采取主动提供地段的方式,比等待相关人士来申请来得更有效力。
他说,州政府仍在研究实施该建议的正确方法。
“例如每年,雪州土地局在州内快速发展及土地有限情況下,主动宣布有40个屋地,或是80商业地要出售。”
阿米鲁丁3月17日出席第14届第5季第1次雪州立法议会,口头回答邓普勒州议员山尼有关州土地发展事项提问时,这么说。
“现在我建议雪州土地局考虑先规划好地段,不要等人来问,而是先提供好地段。或者办公室可以自己研究(看看是否可行)。”
阿米鲁丁有信心通过上述方式,可更为透明的处理土地拥有权问题。
此外,针对州政府有提供任何措施,为人民提供住宅区地一事,阿米鲁丁指出,州政府是根据现有的土地通令(pekeliling)指南来拨地给州民。
他说,这包括2011年雪州土地局局长第6号通令,即“在雪州建个人住宅的州政府土地拥有权指南”;以及2020年雪州土地局局长第3号通令,即“在雪州颁发政府地拥有权新政策”,来作为给予土地的指南。
他说,这主要是针对早期统称的木屋区,或是郊区地。
“州政府为他们更新地契,于2008年至2019年,把地价(premium)定在1000令吉。”
他说,不过,相关地价从2020年起,调整为5000令吉,增加的原因是地契已延长,地主可将拥有权传给下一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