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莎阿南30日讯)加影市议会必须符合由房屋及地方政府部制定的11个条件,才能申请升格为市政厅。
掌管地方政府公共交通及新村发展事务的雪州行政议员黄思汉表示,一旦市议会符合相关的11个条件,就可通过雪州经济策划单位向雪州行政议会提出升格申请,以便州政府审核。
黄思汉11月30日在第14届第4季第2次雪州立法议会上,回答双溪拉玛区州议员马兹万提问加影市议会升格课题时,如是表示。
马兹万提及,加影市议会管辖区内的万宜区拥有全马最高的选民人口,但为何加影市议会至今无法升格为市政厅。
黄思汉说,根据房屋及地方政府部秘书长发出的2008年通令,凡地方政府申请升格必须符合1976年地方政府法令第4(2)的条例。
他说,地方政府在提出升格申请时必须符合5大事项,分别是:
(i) 人口总数
(ii) 年度收入
(iii) 公共服务系统
(iv) 新增中心的能力
(v) 提供城市服务、基础设施和公共基设的能力,以及塑造城市品牌和形象的能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