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州行政议员黄思汉专栏(1)
(莎阿南26日讯)雪兰莪州政府一直以来支持恢复地方选举的立场不变,如今冀望联邦政府尽快修改地方政府法令,以把决定了地方发展的第三张选票权归还给选民。
掌管地方政府、公共交通及新村发展事务的雪州行政议员黄思汉表示,我国政府体系由联邦、州及地方政府组成,每个政府阶层都扮演极其重要的角色,但我国有全国大选,让选民选出国州议员,却没有地方选举。
“许多地方发展与建设都直接或间接与地方政府有关,甚至要通过地方政府审批,只有通过地方选举,让选民选出他们心目中的地方议员(县市议员),才能达到监督和制衡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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雪州行政议员黄思汉[/caption]
黄思汉强调,雪州政府支持恢复地方选举的立场不变,希望把地方发展的决定权归还给选民,以完整化民主的版块。
“我国在1951年在槟城州乔治市首次举行地方选举后,其他地方如霹雳州怡保和吉隆坡等也相续举行。但在1965年爆发印马冲突,政府就废除了地方选举,导致选民失去了第三张选票,县市议员改为委任制。”
他说,地方选举在我国消失了超过半个世纪,但雪州政府自2008年起对恢复地方选举的立场不变,甚至已拟定草案,唯根据1976年地方政府法令第15条文,地方议会无权进行选举,一切需要待中央政府修改法令才能推行。
“尽管雪州政府受到联邦法令的限制,但也积极在能力范围内逐步提升民众对地方发展的参与感,提升公民意识,以为地方政府选举铺路。”
他认为,地方选举不只可加强问责制度,而且更透明化地方行政,同时能推进民主精神,还政于民,让市民对地方政策有更大的参与感。
“地方选举也是公民教育的重要一环,地方政府处理与人民生活最为切身的事务,如选民有投票权便会更珍惜自己的参政权,善用第三张选票以选出心目中的县市议员,为他们在地方政府里发声,成为主导社区未来几年发展的主人翁。”
此外,黄思汉认为,有选举就有竞争,地方选举能提高县市议员素质,促使地方政府提高服务素质,也能从地方上培养出国家未来的领袖。
“雪州各地方政府逐步提升民众对地方发展的参与感,以为地方政府选举铺路。”
*备注:有关稿件由雪州行政议员黄思汉办公室提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