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莎阿南14日讯)雪州行政议员黄思汉表示,关闭工厂以遏制新冠肺炎疫情肆虐的权力,全权掌握在联邦政府的手中。
他说,工厂和制造业领域在加强行动管制令(EMCO)和行动管制令期间,一切运作皆受制于联邦政府的1988年传染病预防及管制法令(342)的权限下。
“因此,雪州政府并无权随意撤销、终止或取消州内任何工厂的营业执照。”
掌管地方政府、公共交通及新村发展事务的黄思汉说,州法律顾问在受咨询下明确表明,雪州目前任何与制造业和工厂运营相关的事宜,包括用以控制新冠肺炎疫情的规则皆援引 342法令,以及由国家安全理事会针对行动管制令、有条件行管令和加强行管令所拟定的标准作业程序(SOP)行事。
“因此,地方政府在342法令下并无权任意撤销、终止或撤回雪州境内任何工厂的营业执照或准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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雪州行政议员黄思汉[/caption]
不过,黄思汉强调雪州各地方政府将与中央机构合作,以确保各单位遵守标准作业程序。
他说,由内政部为首的一支委员会展开“遵守行动“Op Patuh”,以负责展开检举工厂是否遵守SOP和下令工厂关闭的职务,而雪州各地方政府只是该委员会的成员之一。
“根据大马警方的报告,截至2021年7月12日,该执法队伍在雪州共展开了3万9604次检查,并发出768张罚单和214个单位,包括工厂被令关闭。”
他说,这项执法行动将持续进行以控制新冠肺炎疫情的肆虐,截至确诊病例下降,使我国的医疗系统不再受激增的患者所负担为止。
黄思汉7月14日针对雪州地方政府在抗疫期间的权限,尤其是否有权关闭工厂课题时,发表文告做出回应。
此外,黄思汉指出首相署(法律)部长和卫生部长在今年3月3日修订了2021 年紧急法令(传染病预防及控制传染病)第 2(1)条文,并将涉及的官员扩大至法定机构和地方政府官员,以有权针对SOP执法。
不过,他强调该条文修订并不意味着地方政府有权关闭工厂,而是旨在赋权给地方政府旗下的卫生官员有权执行联邦政府的 SOP 和指令。有关权限始终掌握在联邦政府的手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