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莎阿南23日讯)希望联盟主席理事会重申立场,促请政府遵从国家元首和马来统治者的谕令,必须按照联邦宪法以在8月1日前召开国会。
希盟主席理事会表示,根据联邦宪法第150(3)条款,国会下议院会议必须在8月1日前召开,以便国会议员们得以审议被提呈的紧急状态和紧急法令。
“同时,加速召开的国会也允许国会议员辩论国家复苏计划、新冠肺炎抗疫策略和援助饱受冲击的人民。”
希盟主席理事会旗下的3名成员联合发表有关声明,分别是公正党主席拿督斯里安华、诚信党主席末沙布和行动党秘书长林冠英。
该理事会指出,首相早前指出将设立一个朝野代表共组的委员会,以负责探讨混合式国会重开前的一切重要事务,这不能成为国会延误召开的藉口。
“因此,希盟愿意加入这个委员会,大前提是国会必须在8月1日前召开。”
希盟近期也会提呈一份国会议员的请愿书给国家元首,以证明大多数议员支持尽快召开国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