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莎阿南10日讯)任何人直播或拍摄警方的执法过程,以致干扰警方的办案和调查,可在妨碍公务员执行任务的罪名下受对付。
全国刑事调查部总监拿督胡兹尔11月10日在文告中说,马大新青年前主席黄彦铭透过脸书直播警方得执法过程,已干扰警方的执法。
“警方当场多次警告当事人,但对方依然故我,已抵触刑事法典第188(违抗公务员发布指示令)的条文,因此警方援引刑事法典第186妨碍警员执法条文逮捕他,并充公其手提电话。”
胡兹尔说,虽然拍照及录制视频并非刑事罪行,但考虑到警方的案件调查工作,若这些图片或视频经由社交媒体上或任何方式被转发及散播,此举等于影响了警方的调查工作。
“警方依法展开上述逮捕行动,希望民众谨记,所有的调查工作都是机密,不可随意泄漏,包括不可在社交媒体上广传。”
他希望民众能与警方配合,以便调查工作能公平、透明及公正的情况下进行,否则违例者将受严厉对付。
另一方面,胡兹尔指出,警方援引1948年煽动法令第8(2)(发出搜查令)条文,搜查马大新青年主席叶纹清的住家。
“警方至今共接获41宗针对马大新青年发布《国家元首不该干预国家事务》文告一事的投报,目前援引1948年煽动法令第4(1)及1998年通讯及多媒体法令第233条文,调查此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