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莎阿南9日讯)一家棕油加工厂的4名董事被控非法排放废料进入雪兰莪万挠根登河,以致污染河流,4人今早齐齐被控上士拉央法庭。
位于鹅麦县的棕油加工厂United Fineoleo私人有限公司的4名董事今日面控,其中一人是隆雪华堂会长拿督翁清玉,其余3名被告为刘志伟(66岁,译音)、萧丽珍(66岁,译音)和翁志明(34岁,译音)。
控状指出,4名被告在位于鹅麦的United Fineoleo私人有限公司于2020年10月22日非法排放废料进入排水沟,导致废料流入根登河,抵触1974年环境素质法令第25(1)条文,并可在刑事法典第34(同谋)条文下同读。
4名被告在地庭法官莎菲拉面前否认有罪,随后各人允许以5万令吉保外候审。
在完成第一项罪状提控后,警方把4名被告和其公司名下所雇用的8名缅甸籍员工押往士拉央推事庭,控以1959/63年移民法令第55E(收留非法外劳)条文,4人否认有罪后,推事诺哈菲扎获准4名被告以5000令吉保释候审。
上述两项案件皆择定于今年12月7日过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