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士拉央3日讯)一家重型机械维修及销售公司的2名父子董事,今日因非法排放有害污染物进入雪兰莪万挠贡河被控上法庭,两名被告皆否认有罪,获准各以40万令吉保外候审。
2名被告分别是62岁的父亲蔡金山(62岁,译音)及儿子蔡文德(31岁,译音),今日被控上士拉央地庭,各面对2项控状。
2人在聆听通译员念出的内容后否认有罪,要求审讯;法官玛兹雅批准2人各以40万令吉保外候审,案件择定在今年12月16日过堂。
第一控状指被告在2020年10月17至19日期间,在雪州鹅唛万挠区的FG Autoparts私人有限公司,在知晓其行为将影响人们的水供情况下,蓄意共谋把维修厂的有害废料排入流向贡河的水稻内,因此抵触刑事法典第430条文,并可在相同法令下被定罪,并可在刑事法典34条文下同读。一旦罪成,被告可面对监禁不少过5年及不超过30年,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第二控状指他们在上述时间和地点,在未持有执照下蓄意共谋把有害废料排入贡河的水道内,因此抵触1974年环境素质法令25(1)条文,可在相同法令下第25(3)条文被定罪,并可与刑事法典第34条文同读。一旦罪成,被告可面对罚款最高10万令吉,或监禁不超过5年,或两者兼施。
此案的控方发表莫哈末依斯甘达副检察司在法庭上表示,有关污染事故导致是贡河在短期内第二度受污染,令巴生谷600万人面对长达数日的断水之苦。
“因此,控方要求禁止2名被告保外候审,否则每名被告因各支付200万令吉担保金和在附加条件下才获准保外候审。”
两名被告的代表律师莫哈末诺依查说,2名被告自被捕后一直与警方充分合作,而且各自背负着家庭负担,加上没有潜逃的风险,因此要求法官减低保外金。
法官玛兹雅最终批准2名被告各以40万令吉和一名担保人保外候审,附加条件包括必须向法庭交出各自的国际护照,以及每月两次向邻近的警局报道,以及禁止骚扰案件的证人。
法官把此案定在12月16日过堂。
由于生水来源受异味污染,雪兰莪4个滤水站在10月19日凌晨2时被逼紧急关闭,导致1292个地区的逾119万水供用户受断水影响。 关闭的滤水站分别是:雪兰莪河第一期滤水站、第二期滤水站、第三期滤水站,以及兰斗班让滤水站。
7个受断水影响的县区包括:吉隆坡、八打灵、巴生/莎阿南、瓜拉雪兰莪、乌鲁雪兰莪、鹅唛及瓜拉冷岳,共1292个地区断水,受影响用户多达119万 6457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