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梳邦再也14日讯)梳邦再也区州议员黄美诗促请政府修法,强制判处污染河流的祸首坐牢,以确保他们不会重蹈覆辙。
她说,唯有修法加重刑罚才能显示联邦政府重视水源作为国家安全课题的决心,同时确保1974年环境素质法令能有效起着预防效果。
“我欢迎联邦政府有意在下一次国会下议院修正上述法令的意愿,但环境部在修法时必须考虑更周全,同时更严厉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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梳邦再也区州议员黄美诗[/caption]
黄美诗也是雪州水务管理特别遴选委员会主席。她10月14日在文告中,建议政府在修法时也应阐明,违例者一旦罪成时所应面对的最低罚款额。
“如果没有在法令中阐明最低的罚款额,法庭在原则上有权判处污染河流者罚款1000令吉,这项判决在司法上仍是合法的。所以,政府有必要在修法时也阐明罪成的最低罚款额。”
环境及水务部长拿督端依布拉欣表示,政府拟修订1974年环境素质法令以严惩污染水源者,把最高的罚款额从现有的50万令吉提高至1000万令吉,预计在11月份提呈这项修正案至国会下议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