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5日讯)警方在第一阶段及第二阶段的行动管制令期间,共逮捕1万4922名违例的民众。
因此,警方在第三阶段将更严厉执法,直接逮捕及提控违例者,不会再开出罚单给机会违例者。
武吉安曼刑事罪案调查部总监拿督胡兹尔4月15日在武吉安曼警察总部召开的记者会上说,警方在3月18日至4月14日期间,在全国共逮捕1万4922名违反行管令人士,分别为第一阶段行管令的3627违令者,以及第二阶段行管令的1万1295人。
“其中,5830名违例者已被提控上庭。”
他说,警方在第三阶段行管令不再开罚单,而是直接逮捕违例者回警局,并向法庭申请延扣嫌犯。
“在开启调查档案展开调查后,警方将把完整调查报告呈交给副检察司,再由法庭定夺违例者的刑罚。”
他说,在过去两个阶段的行动管制令共有6名违令者多次违法,因此警方会向法庭建议判处最高刑罚。
他提醒民众勿采取法令漏洞,虽说民众可在10公里内采购必需品,但不表示可以任意出门。
“有的民众甚至一天内出门三、四次,遇到路检时向警方声称出门购买必需品,但次数已多到警方已认得其面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