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瓜拉雪兰莪14日讯)放任牛只在公众场所游荡以致滋扰民众,饲主就此接获瓜拉雪兰莪县议会开出的罚单对付!
瓜雪县议会早前在八丁燕带、依约和而榄展开取缔,对付任由牛只到处啃食和游荡的饲主。
瓜雪县议会主席拉希拉在文告中表示,执法人员援引1971年牛只及水牛管制条例第5(1)条文,向一名八丁燕带的饲主发出了一张传票,作为放任牛群游荡的代价。
她说,如果饲主没依时缴付罚单,一旦被控上法庭将面对最高1000令吉罚款,或监禁不超过12个月的刑罚。
“今次的执法行动旨在阻止家畜,如牛只、水牛和羊等在公共地方游荡,以保障民众和公路使用者的安全。”
拉希拉说,县议会有权把遭取缔的家畜关押在指定的家畜栏内,家畜在期间的安全与风险一概由饲主承担。饲主也需支付县议会人员在捉拿、关押和家畜期间所吃饲料的所有费用后,才能根据1971年管制牛只与水牛条例第4(4)条文,向县议会申请赎回有关家畜。
“在同一条例第13条文下,县议会有权把案件带上法庭,提控任何抵触相关条例的饲主。”
她说,县议会是根据民众提供的情报,安排执法人员到相关地点取缔游荡的家畜。公众若有相关投诉,可致电县议会(03-3289 1439)或透过雪州政府投诉网站selangor.spab.gov.my投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