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卡立(右)和尤努斯展示规划中的6条大道的建议路线图。[/caption]
(莎阿南25日讯)雪州行政议会今日解密在2012年原则上批准金銮-白沙罗大道(Kidex)计划的会议记录,列明州政府促中央政府遵守的各项要求,包括若大道公司提早达到预期收益,州政府有权提早终止合约,以保障民众利益。
掌管青年、体育及公共基建事务的雪州行政议员阿末尤努斯说,州政府按照2011年雪州资讯自由法令,批准八打灵再也市民谢玉霜(译音)要求解密批准金白大道计划的文件申请。
“州行政议会今日批准解密申请以公开在2012年2月8日,州行政议会当时批准金白大道计划的会议记录。”
州政府在发出媒体的相关文件中,列明向中央政府提出的数项要求,包括确保大道合约不偏袒,即不只是有利于大道公司,并以民众利益为依归。
州政府也提出在合约中列明“提前终止合约条款”,即一旦大道公司提早达到预计的收益目标,有权援引征用土地第3条文提早终止大道合约。
尤努斯在雪州行政议会记者会上说,州政府当时也要求中央政府今后在现有,或即将兴建的大道合约上,皆履行上述的各项要求。
“州行政议会当初听取大道局的汇报后,原则上同意金白大道计划和路线图,并认为必须以国人,尤其是身为纳税人的雪州人民利益为先。”
他说,州政府也认为大道造费必须公开,包括一旦完工启用后的损益情况,以及计算国际风险和回酬的成本。
此外, 尤努斯指城市及乡村规划局受促与八打灵再也市政厅官员和梳邦再也市议会官员配合,商讨金白大道计划的所需,以便向大马大道局提出。
雪州州务大臣丹斯里卡立针对州政府就金白大道提出的要求说,州政府在原则上同意计划时,列出对方必须遵守的条件,以保障民众利益。
“一旦大道公司和大道局作出完整的汇报,州政府也会考量民众的看法,如果最终结果是负面的,那州政府就不会实行这项计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