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6日讯)一名老油漆工今日在吉隆坡地庭被控上周在增江三家银行,砸毁13台自动提款机(ATM)屏幕,惟他否认这4项指控。
67岁的梁坤(音译)在4名地庭法官,即艾娜阿扎之、阿提卡、、努鲁伊扎及法扎诺哈山面前听取控状后,否认指控。
根据控状,他被控于2月16日上午8时至2月17日晚上9时44分之间,用石头和双手犯下罪行,分别给马来亚银行造成4万5183令吉20仙,以及兴业银行2万4257令吉76仙的损失。

梁坤也面临另一项指控,即于2月16日晚上10时在马来亚银行增江南区分行,砸开一台现金存款机的盖板,导致银行损失800令吉。
他被控在吉隆坡甲洞增江北区和南区一带的大众银行、马来亚银行和兴业银行犯下所有罪行,抵触刑事法典第427条文,一旦罪名成立,最高可判处五年监禁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被告获准以1万4300令吉及一名担保人保释。法庭择定4月7日和20日重新过堂。
本案副检察官有吴亨奇(译音)、努法哈娜、努鲁法哈娜和努莱妮再顿扎图,梁坤没有代表律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