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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题:谁来清走废车?1/4】废车拖不动,塞爆车库! 程序繁琐考验地方政府

2025-10-22, 凌晨 12:30
【专题:谁来清走废车?1/4】废车拖不动,塞爆车库! 程序繁琐考验地方政府
【专题:谁来清走废车?1/4】废车拖不动,塞爆车库! 程序繁琐考验地方政府
【专题:谁来清走废车?1/4】废车拖不动,塞爆车库! 程序繁琐考验地方政府

(莎阿南22日讯)不少车主抱着“等一下”或“嫌麻烦”的心态,将损坏或报废车辆弃置路旁或公共停车位,令雪兰莪废车问题日益恶化。然而在执法权限受限、报废程序繁琐的情况下,地方政府申诉陷入“拖不动、处理不了”的困境,车库更长期塞满废车!

《雪兰莪媒体》就废车处理问题抽样访问了八打灵再也市政厅(MBPJ)、梳邦再也市政厅(MBSJ)和加影市议会(MPKj)。三个地方政府皆面对废车长期占据公共空间、车库爆满的问题,不少车库的废车数量已超出原有容量两至三倍。

受访市议员指出,废车报废流程冗长,从张贴通知、确认车主身份、安排拖车、存放至提呈报废程序,全程至少需时三个月甚至更久。加上人力有限、拖车与存放空间不足,以及执法权限受限等因素,废车处理已成为地方政府长期面对的基层治理挑战之一。

逾600废车塞爆灵市3车库

⭐八打灵再也市议员王友泰  

八打灵再也市政厅(MBPJ)辖区共有3座废车存放车库,分别位于哥打白沙罗雪州科学园、白沙罗柏兰岭PJU 8,以及第10区,总容量为280辆,但至今已存放了561辆废车,严重爆满。

废车问题归根结底在于人为因素,尤其是车主抱持“能拖就拖”的心态。一些车主认为卖车不划算选择弃置,部分则因车辆故障或维修成本高直接放弃处理,甚至有人主动要求市政厅拖走车辆,加重地方政府负担。

只要接获民众投诉,并且车库仍有空间,我们都会尽快安排拖车行动。然而,执法必须遵循程序,首先张贴7天限期的警告通知,若车主逾期不处理,市政厅才有权拖走车辆。

目前处理废车最棘手的并非拖车,而是冗长的报废程序,车辆需等待3至4个月才能进入合法报废阶段,导致车库长期爆满,几乎没有周转空间。

对于涉及刑事调查的废车,警方会接手处理作为呈堂证物,但这类案件比例并不高。至于已进入报废阶段的车辆,则会交由政府委任的承包商处理,承包商按车辆状况支付费用,用以抵销拖车及存放成本。

市面上其实已有不少私人公司提供上门报废服务,程序清楚而且高效,但仍有许多车主选择置之不理,导致每年新增被遗弃车辆达上千辆,问题持续恶化。

报废程序繁琐 梳邦车库爆满

⭐梳邦再也市议员郑闻捷 

由于报废车辆流程繁琐且耗时,梳邦再也市政厅(MBSJ)目前面对车库容量不足的问题,车库已爆满,影响后续执法及拖车行动。

根据市政厅执法组资料,辖区内共有3个废车存放车库,分别位于梳邦、蒲种及沙登。其中,蒲种车库容量最大,可容纳约300辆废车;梳邦约100辆;沙登则仅可存放约50辆。

数据显示,市政厅在2023年共拖走约1200辆废车,而截至今年8月已拖走690辆,显示废车问题持续且未见缓解。

不少居民不了解或忽视报废程序,任由损坏或不再上路的车辆长期占用公共停车位。这些无人认领的车辆不仅霸占车位,也可能阻碍交通,增加事故风险,更会成为蛇虫鼠蚁的滋生地,演变为社区卫生与安全隐患。

我们理解居民关注废车问题,市政厅在接获投诉后也会尽速行动。然而,在车库空间有限的情况下,拖车行动需要分阶段执行,也希望居民能够体谅并积极配合,主动处理废车,共同维护社区环境。

需要强调的是,在高楼住宅区范围内的废车,地方政府无权直接采取行动,必须由联合管理机构(JMB)或管理机构(MC)负责处理。只有当废车停放在公路或公共范围时,市政厅才可依法拖走。

加影废车囤积超标两倍

⭐加影市议员陈狄源 

由于大部分家庭至少拥有两至三辆车辆,加上部分车主选择不再续缴路税与车险,任由废车长期占用公共空间,加影市议会(MPKj)每年接获的废车投诉高达300至400宗。

市议会仅设有两个拖车车库,总容量最多可存放200辆废车,但实际已堆积超过600辆,不胜负荷,严重影响拖车与执法效率。

在执行废车报销程序时,市议会面临繁琐流程,包括张贴通知、查车主资料、等待车主回应等,整个程序至少需时3至4个月。数据显示,截至今年7月,市议会已拖走300辆废车,其中124辆已完成报废处理。

为提升废车管理效率,加影市议会自2021年起与Car Medic私人有限公司合作推行汽车寿命终止(ELV)制度,所有废车在被拖走后将进入合法报废程序,并按照环境局标准分解处理,确保金属与零件不被非法转卖,同时减少环境污染,实现更环保的处理方式。

若发现废车阻碍交通,市议会将立即拖车;至于停放在住宅区或商业区的废车,则会先发出至少两次正式警告通知,接着再依据车库容量与现场情况决定是否拖走。

地方政府的拖车及报废权限

根据房屋及地方政府部发布的指南,凡遗弃在公共场所的废弃车辆(废车),地方政府有权依据1974年道路、沟渠及建筑物法令(133法令)采取执法行动。

  • 违规罚款:

地方政府可援引133法令第46(1)(e)条文,对废车车主开出最高500令吉罚款。

  • 拖车权限:

地方政府可援引133法令第46(3)(a)条文,在发出通知后,移除相关障碍物(废车)。

  • 报废权限:

在确认废车的状态并完成背景核查,包括确保车辆无未结车贷、无刑事调查、非失车或黑名单车辆后,地方政府可向法庭申请庭令,并根据第116条文展开报废程序。

根据房地部指南,完整的废车处理程序通常需时2至4个月。车子被拖走后,当局需与多个单位核查车辆资料,包括:

1.陆路交通局(JPJ)

2.大马皇家警察(PDRM)

3.国民登记局(JPN)

4.大马公司委员会(SSM)

5.提供贷款的银行

 地方政府废车处理流程:

1.在废车上张贴警告通知,限车主于7天至14天内移走车辆

2.期限届满仍未处理者,地方政府拖走废车至指定车场

3.向相关机构及政府部门核查车辆背景与法律状态

4.完成调查后,在准备报废前,向车主发出14天最终通知

5.向法庭申请报废庭令

6.获庭令后进行车辆报废程序

预告:

拖走一辆废车,只是故事的开端,它最终去了哪里?有人发问:拖走后的废车,真的被“报废”了吗?

下一篇,《雪兰莪媒体》将带读者走进Car Medic——一间合法废车处理中心,追踪一辆废车的解体全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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