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城11日讯)上诉庭今日对幼儿园教师英迪拉起诉全国警察总长及三造,指他们未能履行庭令找到其前夫和幺女的上诉,保留裁决。
以法官拿督莫哈末再尼为首的三司说,鉴于案件性质,法庭需要一些时间来审议英迪拉的律师拉杰斯,以及代表全国警察总长、大马皇家警察、内政部和大马政府的高级联邦律师努依兹蒂雅妮的陈词。
因此,法庭择定于8月25日进行案件管理,另两名法官其是拿督法依扎和拿督莫哈末拉兹。
英迪拉就吉隆坡高庭驳回其诉讼的裁决提起上诉,她寻求法庭宣判全国警察总长因未能按照怡保高庭的谕令,执行针对其前夫莫哈末利祖安的拘押令,而没有履行该指令构成公职不作为的侵权行为。
她还请求法庭宣判,另3名答辩人对全国警察总长的不作为侵权行为承担替代责任,并索取普通赔偿、加重赔偿和惩戒性赔偿。
英迪拉的幺女柏珊娜迪莎在11个月大时被皈依伊斯兰信仰的父亲带走,现年已17岁。
在今天的审讯中,拉杰斯在法庭上辩称,莫哈末利祖安仍未遵守怡保高庭发出的职务履行令(mandamus order),将柏珊娜归还给拥有孩子合法监护权的英迪拉。
他指控,尽管前全国警察总长知道莫哈末利祖安的下落,但警方玩忽职守仍未执行法庭的逮捕令找到后者。
他获悉,莫哈末利祖安(原名帕马纳登)相信已缴清之前所有违规的交通罚单。
努依兹蒂雅妮则反驳指出,英迪拉未能证明所有答辩人在寻找和逮捕莫哈末利祖安时都玩忽职守。
她说,警方曾采取各种措施追捕他,包括当时甚至出动警方打击组织性犯罪特工队(STAFOC)。
关于缴清交通罚单的说法,努依兹蒂雅妮说,英迪拉未曾举证证明此事。
莫哈末利祖安于2009年未经英迪拉同意,单方面将他的3名孩子改教,之后才向伊斯兰教法庭申请获得孩子的监护权,联邦法院于2018年裁定,单方面将3名孩子改教的行为无效。
2010年,怡保高庭将孩子们的监护权判给英迪拉。
2014年5月,怡保高庭对莫哈末利祖安发出拘押令,理由是他藐视法庭,未能将柏珊娜归还给英迪拉,同时还发出返还令(recovery order),谕令警方找出柏珊娜。
随后,英迪拉于2014年9月获得高庭发出职务履行令,强制全国警察总长执行上述两项庭令。上诉庭后来驳回该职务履行令,联邦法院于2016年4月恢复逮捕莫哈末利祖安的职务履行令。
-马新社